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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举行市级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签约仪式
2022-09-22 10: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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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济宁市总工会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签约仪式在省运会指挥中心举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敬东,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盛向东出席签约仪式。仪式上,市总工会与4名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正式签订聘用协议。

    为进一步依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破解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力量不足以及职工方协商代表“不敢谈”“不会谈”“不善谈”等难题,根据省总工会工作部署,立足济宁实际,市总工会、济宁高新区总工会、太白湖新区总工会、济宁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各选聘推荐1名专职指导员组成市级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分别负责市直、高新区、太白湖区和经开区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专职指导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盛向东指出,一要提高业务能力,专职指导员要加强对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二要当好“五员”,即要当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员、发动员、指导员、战斗员、信息员;三要做到“五心”,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要努力做到热心、爱心、诚心、恒心、细心,真正成为一支敢谈、善谈、谈得成的集体协商专业人才队伍。

    陈敬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资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协商能力和协商水平;三是要做到清正廉洁,切实当好职工合法权益代言人。他强调,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要在工作中干出兴趣、干出感情、干成专家,切实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商共建、共创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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